
關于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00566號(資源環境類037號)提案的答復摘要
您提出的《關于支持邊境地區建設“綠色光伏發電帶”的提案》收悉,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現答復如下:
我國邊境地區光照充足、土地豐富,具有發展光伏等新能源的顯著優勢。您提出的建議對促進邊境地區光伏發電發展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一、關于支持邊境地區有序推進光伏發電建設
我們積極支持邊境地區有序推動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支持相關企業在接網、消納等條件具備的情況下,按照《光伏電站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等政策要求開展光伏項目建設。
我們積極開展配電網建設和改造,提升邊境地區配電網對光伏發電的接納和調控能力,促進邊境光伏發電發展。2024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新形勢下配電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4〕187號),提出推動加強配電網建設改造、促進分布式新能源與配電網協調發展,并特別強調要科學補強薄弱環節,持續加大邊遠地區、脫貧地區、革命老區農村電網建設力度。下一步,我們將加快《分布式電源接入電網承載力評估導則》修訂工作,科學評估電力系統對分布式電源的承載力水平,指導有關地方政府和電網企業持續推進電網升級改造和承載力提升工作。
二、關于推進邊境地區綠電就地消納
我們高度重視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的就近消納利用,積極推動降低對長距離外送消納的依賴。《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明確,分布式光伏發電是指在用戶側開發、在配電網接入、原則上在配電網系統就近平衡調節的光伏發電設施,體現了分布式光伏就近消納的本質要求。2025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25〕650號),明確綠電直連的定義形態、建設要求、運行管理和權利義務,充分發揮用電負荷就近就地消納新能源的優勢,更好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推動綠電直連、智能微電網等新模式新業態發展,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水平。
三、關于發揮綠電優勢帶動產業發展
探索“綠電招商”模式方面。我們積極支持邊境地區將新能源資源優勢轉換為產業發展優勢,吸引企業在邊境地區布局。《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支持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各類經營主體(不含電網企業)投資綠電直連項目,并在項目備案、電網接入服務、豁免電力業務許可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推動光伏產業與邊(跨)境經濟合作區深度融合方面。建設邊(跨)境經濟合作區是黨中央、國務院就擴大沿邊開放作出的重要決策。目前,我國已經建立了18個邊境經濟合作區和3個跨境經濟合作區,其經濟實力不斷壯大、發展水平逐漸提升,已成為擴大沿邊開放的重要平臺。2023年2月,商務部等17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推動邊(跨)境經濟合作區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商資發〔2023〕18號),提出支持邊(跨)境經濟合作區產業創新發展、前瞻布局中高端產業和新興業態,因地制宜有序發展新能源等產業。下一步,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支持有條件的邊(跨)境經濟合作區結合本地實際有序推進光伏產業發展。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