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發展中國家第一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以下簡稱清潔基金)的使用規則已經明晰。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外交部、科技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和中國氣象局近日聯合公布的《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清潔基金將以贈款和有償使用方式相結合,共同促進我國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在有償使用的三種方法中,“在基金有償使用運作初期,基金將主要以委托貸款為主,與其他機構合作,實現優勢互補,共同開展活動。”中國清潔發展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副主任陳歡對本報記者說。
目前,委托貸款的具體規則已經初步明確。本報記者從由財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與基金管理中心聯合舉辦的“省級財政部門應對氣候變化和發展低碳經濟工作培訓研討班”(以下簡稱“研討班會議”)上獲悉,管理中心正加緊與地方財政系統合作,在加強地方財政系統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的同時,研究細化有償使用合作模式。
60億資金蓄勢“待發”
記者了解到,清潔基金于2006年8月由國務院批準成立。該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通過CDM轉讓溫室氣體減排量所獲得收入中屬于國家所有的部分。
根據2005年發布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規定,鑒于溫室氣體減排量資源歸中國政府所有,而由具體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產生的溫室氣體減排量歸開發企業所有,因此,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因轉讓溫室氣體減排量所獲得的收益歸中國政府和實施項目的企業所有。
具體的分配比例有三種:第一,氫氟碳化物(HFC)和全氟碳化物(PFC)類項目,國家收取轉讓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額的65%;其次,氧化亞氮(N2O)類項目,國家收取轉讓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額的30%;第三,重點領域以及植樹造林小項目等類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國家收取轉讓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額的2%。
“由于源于HFC項目的收入在我們基金收入中占90%以上,而目前該類項目的減排量簽發受政治因素影響被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暫停,今后的走向如何不明朗,所以基金的整個盤子存在一些不確定因素。”陳歡介紹說。
據陳歡測算,在最樂觀的數據是,基金的規模在2012年可以達到120億。如果情況不樂觀,可能會在100億以下。資金的規模到今年年底有望達到60億元。”
陳歡介紹,清潔基金是按照社會性基金模式管理的政策性基金。因此,“清潔基金的宗旨是支持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不得用于與氣候變化無關的事項。同時,社會性模式要求清潔基金在保值、增值的原則下獨立運營。”
記者了解到,在《管理辦法》正式出臺之前,經過基金審核理事會及管理中心的多方努力,基金已先期啟動了贈款項目活動,用于支持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能力建設項目運行,作為對國家財政資金主渠道的補充。
2008年,清潔基金支出2500萬元,支持了第一批14個贈款項目,支持有關部委開展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和公眾意識提高。如支持編寫中國政府白皮書《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政策和行動》,以及國際氣候制度研究、CDM項目方法學開發、農業溫室氣體監測和應對氣候變化宣傳片制作等多種內容。
《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贈款的用途,目前主要有四種用途:與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的政策研究和學術活動;與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的國際合作活動;旨在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的培訓活動;旨在提高公眾應對氣候變化意識的宣傳、教育活動。
同時,《管理辦法》規定了贈款項目申請人的資格,申請人應當是我國境內從事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工作,具有一定研究或者培訓能力的相關機構。“在當前國際應對氣候變化談判任務較重的形勢下,主要圍繞應對氣候變化談判相關的課題研究。”
有償使用以委托貸款為主
根據《管理辦法》,清潔基金主要由三種有償使用辦法:股權投資、委托貸款和融資性擔保。記者從管理中心得知,為了控制風險,有償使用將主要以委托貸款為主。
據基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士介紹,當前委托貸款主要是管理中心委托中資或中資控股的銀行,向省級財政部門提供的有利于產生應對氣候變化效益的貸款。
可申請貸款的范圍一般鎖定在“低碳”概念的行業企業中,如包括節能、能效提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可替代能源,以及與此相關的制造業、服務業和其他有利于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行業中減排效應明顯、經濟效益好、發展前景大的項目。
“委托貸款的目的,是通過地方政府,向地方的清潔發展企業提供種子資金,促進他們在節能減排領域的更多積極作為。”陳歡對記者解釋。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做委托貸款必須具有金融牌照,清潔基金計劃通過和專業商業銀行合作,解決基金自身沒有金融牌照這一障礙。“我們正在和國內幾家銀行就有關事宜探討合作。”基金管理中心有關領導對本報透露。
根據企業項目申請的資金規模不同,其最終決定權機關也有所區別。“7000萬以下的單個項目由財政部審批,7000萬以上的報審核理事會審批。”中國清潔發展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副主任焦小平表示7000萬是分水線。
顯然,《管理辦法》的出臺,對“低碳”領域的企業而言,意味著又多了一條融資渠道。既然鎖定在“有利于產生應對氣候變化效益的項目”上,那么,考核其減排成效成為獲得貸款的必要條件。
基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士表示,基金有償使用項目應建立自身的碳資產管理臺賬和溫室氣體減排量的監測體系,接受管理中心提出的減碳指南和接受第三方核證,保證減排溫室氣體成果的真實性,直接服務于國家和地方的碳強度減排目標實現。
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的“有償使用”,除了“定向”范圍外,還將在貸款利率上,體現基金對于“低碳項目”的扶持作用。
據本報記者了解,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相關的利率優惠標準,如比商業銀行同期利率低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