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工業和信息化部16日公布今年來的第三批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名單。此次淘汰名單共涉及58個企業,14個行業,包括鋼鐵、焦炭、鐵合金、電石、銅冶煉、鉛冶煉、水泥、平板玻璃、酒精、味精等。
一年中連續公布3批需要淘汰的落后產能名單,并要求必須在今年年底前拆除到位,不可謂工作的力度不大。
但是,這樣的方式,能否真正將產能過剩工作抓到實處、抓出成效來呢?要知道,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就曾以控制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過快的方式,對產能過剩問題進行過整治。尤其是2003年的宏觀調控,更是直指鋼鐵、水泥、電解鋁三大行業,并通過江蘇“鐵本事件”殺一儆百。
然而,10年過去了,鋼鐵、水泥等行業的產能過剩問題不僅沒能得到解決,反而更為嚴重了,以至于有關方面推行的上大壓小、上先進壓落后政策,也變成了地方政府和企業繼續上項目、擴投資的工具。特別是廣東湛江、廣西防城港兩大鋼鐵項目獲批準,更是與壓縮產能過剩工作開了一個大大的玩笑。
雖然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并不排斥政府用有形之手對經濟活動進行干預,譬如淘汰落后產能,但前提必須是市場的無形之手難以發揮作用的情況下。如果市場能夠發揮作用,政府就要盡可能地減少干預。否則,這樣的干預就會干擾市場機制作用的發揮,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建立和完善。同時,引發許多新的矛盾和問題。
而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產能過剩問題的產生,以及長時間得不到有效解決,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行政的過度干預。因為,凡是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特別是鋼鐵、水泥、電解鋁、焦炭、平板玻璃等行業,要么不投,要投就是投資數額巨大,產生的社會影響很大,對GDP的貢獻率以及地方政府的政績拉動力也很大。所以,深得地方政府的重視與喜愛。也正因為如此,在利用行政手段壓縮產能、下達壓縮產能任務時,也常常會受到地方政府的百般阻止和極力阻攔,使壓縮產能過剩的目標任務難以實現。不然,也不會出現越壓產能越大、越壓產能越過剩的現象。
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繼續利用行政手段解決產能過剩問題,可能就不會產生理想的效果了。即便矛盾能夠得到暫時緩解,很快地也會反彈,甚至更為嚴重。2003年以來鋼鐵、水泥行業的問題,就是最好的例證。
相反,那些不受地方政府抬舉、不被地方政府看重的行業,卻在市場的調節作用下,基本沒有出現產能過剩矛盾。即便在某一階段出現產能過剩問題,也會在市場的調節作用下,優勝劣汰,自我平衡。
這也進一步說明,解決產能過剩問題,決不能再信賴行政手段,而必須按照市場機制,由市場調節發揮作用,由市場來決定哪些應該繼續留在市場,哪些應當退出市場。
對政府來說,所要做的就是按照市場規律,制定規則,利用財稅、金融、環保、節能降耗等手段,對市場進行調控,對企業予以引導。如控制向落后產能行業貸款、對污染排放予以高強調控制、對資源消耗制定更高門檻、對落后產能課以高稅負等。
尤其需要引起重視的是,按照以往的經驗和教訓,凡是利用行政手段進行的淘汰落后產能、關閉企業、拆除企業等,政府付出的代價也是最大的,產生的不穩定因素也是最多的。因為,無論對企業和員工來說,都是你要我關,而不是我要關,自然會提出各種各樣的要求。反之,如果是在市場機制作用下,通過競爭和經濟手段的作用,自然淘汰,也就不會發生這樣的現象,產生這些方面的矛盾。
所以,要從根本上解決產能過剩問題,還是要多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多用代表市場趨向的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多讓優勝劣汰說了算。一旦這樣的機制形成了,那些沒有效益、沒有市場競爭力的企業和產品,自然會被淘汰,且可以讓企業和投資者進一步增強科學決策的自覺性,在今后的投資決策中,不僅關注眼前利益,也關注長遠利益,不僅看一時之得,也看長遠之失,從而自覺地按照市場規律,對投資項目進行科學決策,對產品開發和技術研究等進行全面攻關,而不是總跟在別人的屁股后面跑。
一旦企業的市場意識增強了,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增強了,地方政府要想再為了自身利益對企業進行干預,難度也就越來越大了。最終,迫使地方政府也轉變觀念,增強市場經濟意識,增強法制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