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調工程供水水價一直備受關注。8月9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網站公布的《南水北調工程供用水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 (下稱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規定,南水北調工程實行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相結合的兩部制水價。
所謂基本水價是指用于補償供水工程每年發生的固定費用。一般而言,受水區只要購買了水權,不管是否用水或用水多少都要向供水單位繳納額定的基本水費。計量水費則是按計量標準和實際供水量計收,用以補償供水工程的變動費用。
征求意見稿規定,兩部制水價的標準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征求意見稿規定,南水北調工程受水區各省、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務院批準的多年平均調水量和受水區各省、直轄市水量分配指標,在水量調度年度開始前向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繳納基本水費,并按照年度引水量繳納計量水費。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受水區各省、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考慮南水北調工程供水價格與當地水資源費征收標準,鼓勵優先使用南水北調工程調入水資源。
征求意見稿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在征求有關部門、地方政府意見的基礎上,經與水利部、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等有關部門研究、修改,形成的。
目前,征求意見稿開始面向公眾征集意見。公眾可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查閱征求意見稿并提交意見。意見征集截止日期為2013年9月8日。